广义的国际法包括国际公法、国际私法和国际经济法,而狭义的国际法仅指国际公法。《众合教育核心课程教材系列:国际法》内容涵盖广义国际法的所有内容。国际公法主要解决国家之间在交往中的法律问题,如领土问题、海洋权益和空间权益的划分、国际责任、缔结条约与战争规则等问题。随着近代政府间国际组织在国际事务中的重要性日益凸显,国际公法也调整国家和国际组织之间的关系。法律渊源主要是国际习惯法(不成文法)、国际条约(成文法)和各国普遍接受的一般法律原则。虽然国内法本身不是国际法的渊源,但是我国与国际公法某些重要制度相关的国内法的规定在国际法的学习中也是必须要了解和掌握的,如《国籍法》、《引渡法》、《外国人入境出境管理法》、《缔结条约程序法》等。具体而言,国际公法主要由主体制度(国家、国际组织)、领土制度(含边界制度)、海洋法、空气空间与外层空间法、与个人有关的国籍、引渡、外交保护、庇护等制度、外交关系与领事关系法、条约法、国际争端解决法、战争与武装冲突法等部分组成。《众合教育核心课程教材系列:国际法》由段庆喜老师负责全书的统稿与定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