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少军,辽宁朝阳人,1963年12月生,经济学学士、硕士,法学博士,1994年破格晋升为副教授,1999年晋升为教授。现任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财税金融法研究'所所长,金融法研究中心主任。中国银行法学研究会发起人、副会长、学术委员会主任,“全国大学生金融法知识竞赛”发起人、学术负责人,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
主要著作:《法边际均衡论--经济法哲学》、《经济本体法论》、《货币财产(权)论》、《金融法审判截断标准》、《立法成本效益分析制度研究》、《金融法学》、《税法学》等二十余部。
主要论文:《法本质边际均衡论》、《经济法的目标与体系研究》、《论经济法的原则》、《论整体经济利益与经济法主体》、《论法程序的本质与经济法程序》、《论经济监管权与经济公诉权》、《法财产基本类型与本质属性》、《金融法的基本理论问题研究》、《信用货币财产权理论研究》、《货币区域化的法理思考与裁判标准》、《虚拟货币性质与监管的法学研究》、《金融控股公司立法的困境与现实选择》、《委托理财的性质分析与法理思考》、《民间金融的类型与法理分析》、《美国金融危机引起的法律思考》、《中国金融法的现状问题与完善》、《投资与通货膨胀的总量研究》等八十余篇。
王一鹤,河南省郸城县人,1981年生,中国人民大学日语专业学士、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法学硕士,公费留学日本,博士研究生入学前曾任北京市平谷区人民法院法官。现为中国政法大学经济法学专业博士研究生,师从刘少军教授,主要研究方向为经济法学理论、金融法学。发表论文《论破产法中职工权益保护的规定》、《中日注册资本制度比较研究》等多篇,翻译外文著作和编辑案例评析与法律适用书籍多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