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于1994年10月27日由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通过 ,2015年4月24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修订。本次修订是广告法实施20年来的首次修订。最新广告法共有6章75条,包括总则、广告内容准则、广告行为规范、监督管理、法律责任和附则。新法明确:禁止在大众传播媒介或公共场所、公共交通工具、户外发布烟草广告,禁止向未成年人发送任何形式烟草广告,保健食品广告不得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弹窗网页广告须能一键关闭。新广告法对于规范广告活动,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广告业的健康发展,维护社会经济秩序,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