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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裁量基准研究

行政裁量基准研究

定 价:¥58.00

作 者: 周佑勇 著
出版社: 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丛编项: 国家哲学社会科学成果文库
标 签: 暂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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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SBN: 9787300209838 出版时间: 2015-03-01 包装: 精装
开本: 16开 页数: 244 字数:  

内容简介

本书从观察和分析行政裁量基准在中国本土的实践出发,以一种功能主义为立场,围绕裁量基准的性质、功能、技术及其制度构建、司法审查等问题展开了系统、深入的研究。本书是作者多年来潜心研究的成果。在本书稿中,作者从观察裁量基准在中国本土的实践出发,以一种功能主义的立场,重点围绕裁量基准这一新兴制度的生成模式、正当性基础及其制度定位等方面的问题展开了新颖、系统、深入的思考和研究,具有极高的学术价值和实践意义。

作者简介

周佑勇,男,1970年生于湖北大悟,法学博士,东南大学法学院教授、教育部长江学者特聘教授、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兼任全国高校法学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中国法学会理事、江苏省法学会副会长等职务。1992年在中南财经政法大学获学士学位,后入读武汉大学法学院,先后获法学硕士和博士学位,期间于1997年留校任教,2002年破格晋升为教授并被遴选为博士生导师。2006年调任东南大学法学院院长、校特聘教授,现任东南大学社会科学处处长。在《中国社会科学》、《法学研究》、《中国法学》等期刊上发表论文180余篇,出版专著《行政法原论》、《行政不作为判解》、《行政法基本原则研究》、《行政裁量治理研究》及主编、合著书籍20余部。获教育部、司法部、江苏省政府等省部级重要成果奖10余项,其中一等奖1项,二等奖4项。主持承担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特别委托项目和一般项目3项,教育部、司法部等省部级项目10余项。获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人事部“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第六届“全国十大杰出青年法学家”等荣誉称号。

图书目录

引言(1)
一、研究的缘起与任务(1)
二、基本构思、观点与方法(3)
第一章行政裁量基准在中国的本土实践——基于浙江金华的调研分析(8)
一、行政裁量基准的制度生成(9)
(一)出自“自下而上”与“实践先行”的生成路径(9)
(二)融合在自律与他律之间的生成机理(11)
(三)深层动因:社会资本的干扰与反抗(13)
二、行政裁量基准的技术创新(16)
(一)技术构成:情节细化与处罚格化(16)
(二)羁束与裁量之间的技术平衡(19)
三、行政裁量基准的功能结构(21)
(一)沟通法律与个案的桥梁(21)
(二)个案正义与平等对待之间的功能调和(23)
(三)基于量罚与量刑之间的横向比较(24)
四、行政裁量基准实践的发展及研究课题(26)
(一)实践中的发展(26)
(二)需待解决的研究课题(28)
第二章行政裁量基准的制度定位(30)
一、行政裁量基准的性质定位(30)
(一)理论上之分歧及辨析(31)
(二)基于实践的观察(34)
(三)作为行政自制规范的性质定位(36)
(四)技术、形式与功能的结合(37)
(五)对裁量权的限定、建构与制约功能(43)
二、行政裁量基准的正当性基础(45)
(一)来自理论上的质疑及其消极影响(45)
(二)裁量基准权力来源的合法性(49)
(三)裁量基准控权逻辑的有效性(55)
(四)小结:对于正当性质疑的回应(60)
三、行政裁量基准的制度边界(61)
(一)制度上的局限性之克服(62)
(二)在羁束与裁量之间的平衡(63)
(三)在规则与原则之间的平衡(65)
(四)在自制与他制之间的平衡(68)
四、行政裁量基准的效力界定(71)
(一)对行政机关的内部效力(72)
(二)对内效力的例外:个别情况考虑义务(74)
(三)对行政相对人的外部效力(78)
五、结语:功能主义行政自制观之提倡(82)
第三章行政裁量基准的技术构造(85)
一、裁量基准技术构造的总体面貌(85)
(一)行政裁量的内在构造:一元论抑或二元论(85)
(二)“统一裁量观”下的裁量基准技术构造(88)
二、情节细化的实践类型与适用规则(90)
(一)情节细化的类型划分:以行政处罚为例(90)
(二)情节细化的限制性适用规则(99)
(三)情节冲突与竞合的适用规则(104)
三、效果格化的方法论检讨及模式选取(106)
(一)经验评估模式(107)
(二)寻找基础值模式(108)
(三)数学模式(115)
(四)模式选取之立场(123)
第四章行政裁量基准的制定程序(126)
一、行政裁量基准制定权限的划分(126)
(一)“特定权限观”抑或“一般权限观”(126)
(二)对现行裁量基准制定权限观之批判(130)
(三)面向本质的裁量基准制定权限观(132)
(四)小结(136)
二、行政裁量基准公众参与模式之选取(136)
(一)公众参与:作为民主正当性之补充及其限度(137)
(二)影响公众参与模式选取的参考变量(141)
(三)“质量要求”主导下的公众参与模式(144)
(四)“可接受性要求”主导下的公众参与模式(149)
(五)小结(155)
三、行政裁量基准的公开性问题(156)
(一)谨慎:实践及域外理论的基本态度(156)
(二)基于裁量基准自我控权逻辑的观察(159)
(三)“相对公开”观念之提倡(161)
第五章行政裁量基准的司法审查(164)
一、引言:透过基层司法裁判的观察(164)
二、作为司法审查的依据及其制度安排(169)
(一)裁量基准作为审查依据的阻碍因素(169)
(二)以功能主义为中心的回应(172)
(三)裁量基准作为审查依据的制度安排(174)
三、作为司法审查的对象及其审查强度(177)
(一)裁量基准作为审查对象的阻碍因素(178)
(二)以“间接附带审查”为中心的回应(180)
(三)司法审查的强度:合法性审查还是合理性审查(182)
(四)司法审查的相对性:可以/不可以审查什么(183)
四、裁量基准司法审查的区分技术(186)
(一)裁量基准的双重性格及其审查强度的二元区分(187)
(二)裁量基准作为裁量效果格化时的审查标准(191)
(三)裁量基准涉及不确定法律概念解释时的审查标准(196)
五、结语:在应然与实然之间(200)
参考文献(202)
索引(218)
后记(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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