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兰,北京大学法学学士、法学硕士,中国人民大学劳动人事学院博士研究生。1998-2012年,在北京劳动保障职业学院任教,主讲“劳动法”、“劳动关系管理实训”等课程;2008年被评为“北京市职业院校优秀青年骨干教师”;2009年,担任负责人的“劳动关系管理实训”课程被评为“北京市精品课程”;曾任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兼职仲裁员,审理多起劳动人事争议案件;熟悉劳动关系领域政策法规,为多家企事业单位提供劳动关系管理咨询、劳动争议诉讼代理等服务。唐鑛,中国人民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研究领域:人力资源与劳动关系管理,冲突管理系统。教育和工作简历:1993年,中国人民大学劳动人事学院研究生毕业并留校任教;1994-1995年,北京美星食品有限公司总经理:1995-2001年,北京高唐新文化发展有限公司总经理;1996-2001年,北京亚太央行金融研究中心主任;2001-2006年,中国人民大学劳动人事学院博士研究生,期间,两度赴德国Osnabrueck大学作人力资源管理的专题研究;2006-2007年,参加中组部和团中央组织的第七批博士服务团,在重庆工商大学挂职校长助理;2008-2009年,在美国乔治亚理工大学经济学院访学;2009-2014年6月,任中国人民大学劳动人事学院党委副书记;2014年6月至今,任中国人民大学劳动人事学院党委书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