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德维希·维特根斯坦(1889-1951),出生于奥地利,后入英国籍。哲学家、数理逻辑学家,语言哲学的奠基人,20世纪伟大的哲学家之一。代表作品《逻辑哲学论》《哲学研究》。黄正东,美国耶鲁大学法学博士,1992年担任美国芝加哥德保大学法学院的兼职教授,讲授现代中国法律。1997年至2001年担任香港大学法学院的研究生校外督导员,负责批改、辅导法学硕士研究生有关中国商业和民法方面的考试论文。兼任武汉大学、华中师范大学、广西大学、湖北大学及中南民族大学的客座教授。曾经担任全美中国学生学者联谊会联合会主席(1988年),耶鲁大学中国学生学者联谊会会长,旅美中国科学家工程师协会创始人之一及首届常务副会长(1992)。唐少杰,男,清华大学哲学系教授。1982年入武汉大学哲学系,获硕士学位,1985年7月毕业后入清华大学任教。2002年8月—2003年7月,为哈佛大学燕京学社访问学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