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曲原本来自所谓的“蕃曲”、“胡乐”,起初在民间流传,被称为“街市小令”或“村坊小调”。它是金元时期在北方歌谣俗曲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新诗歌形式。它成长繁荣的环境是金元时期的城镇,作者大多是中下层文人和民间艺人,演唱者大多是勾栏里的歌伎。元曲有严密的格律定式,每一曲牌的句式、字数、平仄等都有固定的格式要求。元曲包括两类文体:一是小令、带过曲和套数的散曲;二是由套数组成的曲文,间杂以宾白和科范,专为舞台上演出的杂剧。“散曲”是和“剧曲”相对存在的。剧曲是用于表演的剧本,写各种角色的唱词、道白、动作等;散曲则只是用作清唱的歌词。从形式上看,散曲和词很相近,不过在语言上要比词更通俗活泼;格律的要求也更自由。散曲从体式分有“小令”和“散套”两类。小令体制短小,通常只是一支独立的曲子(少数包含二三支曲子)。散套则由多支曲子组成,要求始终用一个韵。散曲比词更接近民歌。继唐诗、宋词之后的元曲有着它独特的艺术魅力:一方面,元曲在表达上体现出直截明快、意到言随的艺术特色,以满足感官、心理的直接需要为旨归,告别了诗词的苦吟与刻意。另一方面,元代社会使读书人位于“七娼八医九儒十丐”的地位,政治专权,社会黑暗,因而使元曲锋芒直指社会弊端,透出反抗的情绪。元曲中描写爱情的作品也比历代诗词来得泼辣、大胆、直露、谐谑、尖巧,这些都使元曲永葆其艺术魅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