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宪忠1957年生,陕西人。1980年至1990年先后在西北政法学院(今西北政法大学法律系)、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读取法学学士、硕士和博士学位,为新中国首届民法学博士。1993年至1995年在德国汉堡马克斯-普郎克外国和国际私法研究所从事博士后研究。1999年被中国法学会命名“中国杰出中青年法学家”。2006年获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 现任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中国社会科学院长城学者,中国社会科学院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委员,法学研究所研究员,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兼任中国法学会学术委员会委员,全国工商联法律委员会委员,中国民法研究会常务副会长及国内多所大学兼职教授。发表独立专著8部,主编以及合作专著20余部,在 《法学研究》 《中国法学》 等杂志发表论文100余篇,译文10余篇,报刊文章50余篇。在德国、日本、韩国以及我国台湾地区的重要刊物发表论文10余篇。受邀担任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法律工作委员会民法典以及物权法的立法专家。主持中国社会科学院重大项目和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多项。共有7项科研成果获得中国社会科学院优秀科研成果奖。代表作品有《德国当代物权法》 《论物权法》 《中国物权法草案建议稿》 《争议与思考—— 物权立法笔记》 《中国物权法总论》 《物权法的实施》(上、下卷) 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