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福明,江苏无锡人,1935年生,研究班学历,教授。1962年从中国人民大学毕业后,到南京大学政治系(后更名为哲学系)任教,历任系党总支副书记、系副主任。1982年12月调至中共江苏省委工作,历任省委宣传部副部长、省委常委、省委党校校长、省哲学社会科学联合会主席、省社会科学院院长、省政协副主席等职。2001年退休。研究方向:马克思主义哲学。曾发表《评张春桥<;论对资产阶级的全面专政>;》《“四人帮”批判唯生产力论就是反对历史唯物论》《关于社会主义社会基本矛盾的几个问题》《试论社会发展的动力》《实践是检验真理的标准》《真理面前应该人人平等》《哲学基本问题也是实践中的原则问题》《关于我国社会主义发展的特点》等。1978年5月11日《光明日报》特约评论员文章《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的主要作者。主要获奖:《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于1984年获得《光明日报》优秀理论文章特别奖。2002年获南京大学世纪校友学术成就金质奖章。当选第六届、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