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蒋百里全集》精装八册 一、本书编录资料,自1903年蒋百里留学日本时期至1938年逝世止,分类编列。共分政论、兵学(上下)文史、演讲(包括“谈话”)·书法、函札、译述,以及附录七类,一共八卷,每类再按时间顺序编次。二、本书编录资料,除手稿外,如系发表在当时报刊的,录自报刊例如《浙江潮》、《新民丛报》、《时事新报》、《解放与改造》、《改造》、《小说月报》、《庸言》、《晨报副刊》、《戏剧》、《北京大学日刊》、《武铎》、(长沙)《大公报》、《长沙日报》、(天津)《大公报》、(汉口)《大公报》、(重庆)《大公报》、《广西日报》、《武汉日报》、《扫荡报》、《中央日报》等;如有多处刊载的,则经互校后选择较好的作为底本;如已编印成书,则录自最早的版本,一律分别类型,按照时间顺序编列。三、本书编录资料,一律注明来源、发表日期,手稿、抄件、档案亦注明来源。四、本书编录资料,有撰著时日可稽,或经推敲大体可以确定的,一般以撰著时间为序;如果撰期不详,而系当时发表在报刊上的,则按照报刊出版年月编次:如有不见于报刊,而又暂时无法查究写作时间,或虽载于报刊而发表较晚,难于确定写作时间的,则注明约撰于何时,或暂按该报刊出版年月编次。五、本书编录资料,一般都据最初刊载时的版本辑入,尽量保持文献原貌。原文注释―般遵照原貌,采取小字随文注;本书编者注一般采取页下注。六、本书编录资料,一般采用最初发表时的标题,原无标题的,如演说辞、通电、函札等,则由编者根据内容酌加。七、本书编录资料,均予标点分段,凡肯定是误植的,加[]号;凡肯定是脱字的,加<>号,并将正字、脱字注入[ ]<>之中。凡缺字,则用口表示。八、本书所录“演说”、“谈话”,有的并非出自蒋百里之手,但曾或经他审阅,或为实录,仍予编入,并注明记录者姓名。九.蒋百里在世时书法就允称名家,颇具艺术价值,特与讲演合为一册,以便读者领略其风采十、蒋百里逝世后,不少纪念文字颇具史料价值,散见各处,读者搜寻不易,―并收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