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兴良,男,汉族,1957年3月生,浙江义乌人。1981年毕业于北京大学法律系,获法学学士学位,同年考入中国人民大学法律系,1984年获法学硕士学位,1987年获法学博士学位。1984~1997年在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任教,先后任助教、讲师、副教授、教授,1994年被评为博士生导师。现任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长江学者特聘教授。兼任北京大学法学院学术委员会主任、北京大学法治与社会发展研究院刑事法治研究中心主任、北京大学社会科学部学术委员会副主任、教育部社会科学委员会委员、国家社科基金学科评审组专家等职。1997年入选国家教委首批跨世纪优秀人才培养计划,并获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1999年当选全国杰出中青年法学家;2000年获教育部第二届“高校青年教师奖”;2004年经人事部等八部委批准,入选为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2004年入选教育部文科首批“长江学者”特聘教授;2007年获美国犯罪社会学会国际学术奖;2010年获日本刑法学会名誉会员称号。主要科研成果包括:撰写《刑法哲学》《刑法的人性基础》《刑法的价值构造》《本体刑法学》等个人专著十余部,主编或参编刑法学著作三十余部,在《中国社会科学》《法学研究》《中国法学》等刊物发表论文三百余篇,有十余项科研成果获国家、省部级科研成果奖。 周光权,男,汉族,1968年1月生,重庆市人。1992年毕业于四川大学法律系,1999年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获法学博士学位。现为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兼任第十一届、第十二届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委员、**人民检察院案例指导工作委员会委员、教育部(特邀)国家督学、国家社科基金学科评审组专家等职,曾先后挂职担任北京市人民检察院**分院副检察长(2007年11月至2010年7月)、**人民检察院公诉厅副厅长(2013年5月至2014年5月)。2001年4月至2002年3月,日本名城大学法学部访问学者。2002年获第七届北京市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二等奖,2003年获第三届“胡绳青年学术奖”,2004年获清华大学“学术新人奖”,2005年获**届中国青年法律学术奖(法鼎奖)银奖,2010年获北京市“十大杰出青年法学家”称号,2014年获第三届钱端升法学成果奖三等奖,2014年获北京市哲学社会科学一等奖。主要研究领域为中国刑法学、刑法思想史等。主要科研成果:撰写《刑法客观主义与方法论》《刑法学的向度》《法治视野中的刑法客观主义》《刑法客观主义的中国展开》《注意义务研究》等个人专著11部;参编刑法学著作三十余部,在《中国社会科学》《中国法学》《法学研究》等刊物上发表论文一百八十余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