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中办发(2015]23号)及中央政法委印发的《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保障人民法院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最高人民法院结合审判工作实际,制定了《人民法院落实(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的实施办法》及《人民法院落实(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的实施办法》。《行政与执行法律文件解读(2015.10 总第130辑)》收录了文件起草部门负责人撰写的解读文章,对两个《实施办法》的起草背景、总体思路、主要内容、落实要求等问题进行了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