腐败是社会的毒瘤。十八大以来,党的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以巨大的政治勇气和历史担当,加大反腐败斗争力度,严肃查处腐败分子,着力营造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政治氛围,党风政风为之一新,党心民心为之一振。检察机关反贪部门作为反腐败的重要职能部门,坚决贯彻党中央对反腐败斗争的重大决策部署,坚持凡腐必反,有贪必肃,有案必办,敢于担当,主动作为,“老虎”、“苍蝇”一起打,仅2014年就立案侦查贪污贿赂犯罪案件31851件41237人,依法查办了周永康、李春城、郭永祥、蒋洁敏、李东生等一批重大要案,为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建设、保障全面深化改革和经济社会科学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但是我们也必须清醒地看到,当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形势依然严峻复杂,全面推进从严治党,对检察机关反贪部门依法深入查办职务犯罪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中央关于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反对腐败的要求,给我们提出了提升查办职务犯罪法治化水平的现实课题,纪检监察部门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也给我们办案工作的质量和效率带来前所未有的压力和挑战。依法履行案件查办职能是检察机关反贪部门推进反腐败工作的根本途径。面对新的形势和任务,我们的侦查理念、侦查机制、侦查方式和侦查能力还有不少不相适应的地方,亟需进一步提升和完善。为总结展示反贪工作经验成果,加强反贪侦查能力建设,引导干警积极转变侦查理念和办案模式,不断提升侦查水平和办案质量,2014年10月,高检院反贪总局部署开展了全国检察机关反贪部门“精品案件”评选活动,从各地推荐报送的151件参评案件中评选出北京市检察院反贪局查办的刘波坤贪污、受贿、挪用公款案等50件案件为全国检察机关反贪部门“精品案件”。这些案件,都是各级反贪部门近年来查办的在当地有影响、有震动的大案要案,或涉案人员级别高,或涉案人员众多,或涉案金额特别巨大,或案件查处难度大,或社会关注度高、群众反映强烈。办案人员在侦查过程中克服重重困难,展现出较高的侦查智慧、谋略、技巧和水平,侦查行为规范、能力突出,办案质量高、效果好,具有较强的指导和示范引领作用,为全国检察机关反贪部门今后的侦查办案工作提供了宝贵经验和有益借鉴。案例是活着的法律,是动态的法典。一个“好案例”胜似一打“熟名言”。为充分发挥“精品案件”对办案工作的指导作用,我们将此次评选出的50件“精品案件”汇编成册,每个案件分基本案情、主要做法、案件点评三部分。“基本案情”简单介绍了案件的总体情况;“主要做法”详细介绍了案件的查办过程、难点、亮点和成功经验,是侦查人员智慧、谋略、技巧的生动诠释,是侦查人员专业素质、能力、水平的具体展现,也是他们心血和汗水的结晶;“案件点评”从专业的角度,以画龙点睛的方式高度概括提炼了案件的突出特点和侦办工作的成功之处,是对“主要做法”的进一步升华。可以说,本书将抽象枯燥的法律条文、侦查理论转变成了具体鲜活的案件事实和侦查实践,对侦查办案工作有很强的指导意义。案件质量是反贪办案工作的永恒主题。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永远在路上,案件质量提升也永远没有休止符。希望广大反贪干警能够认真汲取“精品案件”中的有益成分,进一步转变观念、提升素质、增强能力,在线索管理和证据收集上强化“精细”意识,在事实认定和法律适用上强化“精准”意识,在法律文书制作和办案结果上强化“精品”意识,切实做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安全办案,力争办出好的精品案件,推动全国检察机关反贪办案工作深入健康发展。各级检察机关反贪部门要以此次“精品案件”评选为契机,进一步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高检院关于反腐败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进一步提升队伍职业素养和专业水平,加快转变侦查方式和办案模式,加大查办贪污贿赂犯罪案件力度,持续保持反腐高压态势,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作出新的更大贡献。今后,高检院反贪总局将继续组织开展“精品案件”评选活动,加强对办案经验的总结,不断提升发现犯罪、突破犯罪、证实犯罪的能力水平,使之真正成为检察机关反贪部门增强侦查能力、规范侦查行为、指导侦查实践、提高办案质量的一项长效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