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的理解与适用
第一条 [人身损害赔偿法律关系的一般规定]
第二条 [过失相抵原则的适用范围与例外]
第三条 [共同侵权行为的认定]
第四条 [共同危险行为的认定]
第五条 [对部分共同侵权人免责的效力]
第六条 [安全保障义务与第三人侵权]
第七条 [教育机构的过错责任]
第八条 [执行职务侵权的民事责任]
第九条 [雇员侵权的雇主责任]
第十条 [定作人的民事责任]
第十一条 [雇员工伤的雇主责任]
第十二条 [民事赔偿与工伤保险赔偿]
第十三条 [义务帮工人致人损害]
第十四条 [义务帮工人遭受人身损害]
第十五条 [受益人的补偿责任]
第十六条 [物件致人损害的赔偿责任]
第十七条 [人身损害赔偿的范围]
第十八条 [精神损害赔偿]
第十九条 [医疗费赔偿]
第二十条 [误工费赔偿]
第二十一条 [护理费赔偿]
第二十二条 [交通费赔偿]
第二十三条 [就医住院相关费用赔偿]
第二十四条 [营养费赔偿]
第二十五条 [残疾赔偿金]
第二十六条 [残疾辅助器具费用赔偿]
第二十七条 [丧葬费赔偿]
第二十八条 [抚养费赔偿]
第二十九条 [死亡赔偿金]
第三十条 [属地计算标准的选择]
第三十一条 [赔偿金总额的确定]
第三十二条 [有关赔偿费的再诉给付]
第三十三条 [定期金的适用与限制]
第三十四条 [定期金的判决与执行]
第三十五条 [赔偿标准的统计依据]
第三十六条 [本司法解释的效力]
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及背景材料
最高人民法院
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2003年12月26日)
最高人民法院有关负责人在公布《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新闻发布会上的讲话
(2003年12月29日)
最高人民法院有关负责人就《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答记者问
(2003年12月29日)
后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