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为民,1983 年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法律系,曾在检察机关工作6 年。1989 年开始从事律师工作,现为北京市地平线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兼职教授、中国政法大学企业刑事风险防范研究中心执行主任、中央民族大学法律硕士研究生导师。从事律师职业以来,成功办理了34 起无罪案件,居全国前列。近年来,他在办案的同时,还致力于企业家刑事风险的防范研究和实务,是中国第一个以法律顾问身份专职为企业提供刑事风险防范的律师。曾在《法学》《法制日报》《经济日报》《中国法院报》《中国律师》等报刊发表《论控辩双方举证的失衡》《防范刑事风险也是企业发展要务》《改变刑事审判的思维定势》《论故意犯罪中对危害结果的明知》等论文30 余篇,被各大网站及相关媒体广泛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