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央改革部署,明确最高人民法院巡回法庭的案件受理范围和审判权力运行机制,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于2015年1月5日审议通过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巡回法庭审理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对巡回法庭的设置地点、巡回区域、机构性质、受案范围、人员配置、办案机制、审判管理、廉政监督和当事人提交案件材料的程序等问题作出了规定。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依法推行立案登记制改革,最高人民法院法院起草了两个文件,即《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推行立案登记制改革的意见》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登记立案若干问题的规定》,前者侧重于从宏观上规范立案登记制改革,后者立足于从操作上明确登记立案流程。《行政与执行法律文件解读(2015.5 总第125辑)》收录了最高人民法院相关庭室负责人撰写的对上述司法解释及司法解释性质文件的解读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