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宝奇,博士。延边大学法学院院长,教授。中国宪法学研究会理事、中国民族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中国法学教育研究会理事、吉林省法学会宪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州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主要研究领域:宪法学、中国民族法学。自1983年任教以来,一直从事法学教育与研究。出版专著《韩国修宪历史及其政治制度变迁研究》、《民族区域自治法学》,组织撰写《中国宪法学》、《东北亚经济合作与开发法律法规研究》等10多部著作,在国内外专业学术期刊发表60多篇学术论文。参加、主持承担10多项国家、省、州级科研项目。庾成日,理学学士、宪法学与行政法学硕士。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二级高级法官。历任延边农药厂团总支书记,州法院审判员,省法院助审员,延吉市法院副院长、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延吉市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州检察院副检察长。2007年被评为“感动吉林”十大人物、“亲民院长”,2008年被评为中国网络十大法制人物,2009年被评为省劳动模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