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法(第三版)》原为“高等政法院校规划教材”,由司法部法学教材编辑部审定,2007年被教育部评审为“普通高等教育‘十一五’国家级规划教材”。本次修订主要作了以下几个方面工作:一,在结构上作了调整。全书十章分别为:担保法概述、保证、定金、担保物权总论、抵押权、质权、留置权、优先权、非典型物的担保、物的担保的竞合。第二,在内容上进行了增删。如在保证一章中删除了商事法上和对外担保中的特别保证的内容等。第三,以现行法律和新司法解释为依据。第四,吸收新的理论研究成果,结合实务中出现的新问题,对重点和疑难问题尽量详述,而对于其他问题尽量简述。第五,兼顾本课程的教学课时和本科生学习的要求,在系统阐述担保法的基本理论、基本制度和基本知识的前提下,严格控制字数,尽力避免和减少内容的重复,力求文字简洁,语言通俗易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