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庆瑜,男,法学博士,河北大学政法学院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兼任教育部高等学校法学类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中国经济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中国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中国财税法学研究会理事、河北省法学会常务理事、河北省政府法制研究会副会长、河北省法学会法学教育研究会会长、河北省高等学校法学教学指导委员会秘书长等学术职务。获第三届河北省杰出中青年法学专家、河北省社会科学优秀青年专家、宝钢教育基金优秀教师奖等荣誉称号。长期从事经济法、环境资源法教学与研究工作,主持完成省部级以上研究课题6项,在《人民日报》《现代法学》《法律科学》等国家**报刊公开发表学术论文40余篇,出版《分配关系的法律调整—基于经济法的研究视野》《自然资源法基本问题研究》等学术著作10余部,荣获河北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多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