侯兴宇,男,1966年10月生,苗族,贵州雷山县人,中共党员,贵州警官职业学院法律系副主任,法学副教授,文学学士,法律硕士。中国法律文书研究会常务理事、理事,中国法学会会员,贵州省写作学会会员。先后毕业于雷山丹江小学和雷山民族中学;1989年西南师范大学中文系毕业,获汉语言文学学士学位;2008年贵州大学法律硕士毕业;2009贵州省委党校中青班毕业。1989年7月西南师范大学毕业分配到贵州政法管理干部学院任教,2000年原贵州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和原贵州省警校合并为贵州警官职业学院,仍一直任教至今。主要从事法律文书学、刑事诉讼法学、法律概论、写作学、法律语言学等学科的教学和研究。历年来在各种学术期刊上公开发表论文五十余篇,其中,《司法文书理由新议:-媒●传●效应》、《司法文书表达方式的分布及运用》、《司法文书语言句子的三元结构》、《从刑事裁判文书的发展看司法公正的塑造》、《论法律文书的叙案说理》《法律文书应从立法形式予以确认》等论文获中国法律文书研究会学术交流一等奖;参编和副主编全国教材《法律文书学教程》(复旦大学)、《法律文书范例评析》(复旦大学)、《中国法律文书学》(华东政法大学)《法律文书写作教程》(武汉大学)《现代汉语》等。主要承担省教育厅课题《法律文书制作评判的三级标准》、《法律文书制作实务技能》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