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不断勃兴的公司自治理念和投资者异质化需求的推动下,当代公司法大都允许股份公司对股东权利进行非比例性配置,由此推动股东权利配置模式走向多元。在此背景下,我国《公司法》第103条仍然严守“一股一权”的单一配置模式已经无法适应现实需要,尽快填补该法第131条预留的关于允许股份公司发行其他类别股份的制度空间已成当务之急。《股份公司股东权利配置的多元模式研究》在分析借鉴境外股份公司(公众公司)类别股份的各种现实形态的基础上,致力于从理论上揭示股东权利结构演化创新的内在机理,丰富和发展股权的理论体系;同时从实践上推动我国股份公司股东权利配置从严守比例性的一元模式走向比例性与非比例性并存的多元模式的制度创新,为我国《公司法》第131条预留制度空间的尽早完善提供借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