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裁判中的事实问题》运用分析哲学的技术,界定了裁判事实的概念,确定了裁判事实理论研究的四个基本问题,揭示了裁判事实的二重性,并在此基础上提出了裁判事实的“双重竞合论”和裁判事实认定的四个基本原则,并首次提出了用析取性事实和消极事实理论作为解决疑难案件中裁判事实认定的理论基础,对解决疑难案件中裁判事实认定的客观性和正当性问题具有重要的理沦价值和现实意义。《司法裁判中的事实问题》用历史的方法解渎裁判事实认定的制度背景,在谱系分析的基础上探索制度背后法律的理性原则,主张根据裁判事实与客观事实的竞合关系来解决裁判事实认定的真伪问题;根据裁判事实与规范坼实的竞合关系来解决裁判事实的合法性或正当性问题;除非有较高位阶的法律价值需要予以特殊保护,否则,裁判事实与客观事实的竞合应当优先于裁判事实与规范事实的竞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