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书第一版由中国方正出版社2005年出版。此次是为纪念抗战胜利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70周年而专门作的修订本。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以后,在日本东京进行了历时2年6个月的“世纪大审判”,来自同盟国十一个国家的十一位法官组成远东国际军事法庭,对28名日本甲级战犯进行了清算战争罪行的审判。从1946年5月3日到1948年11月12日,远东国际军事法庭经历了818次开庭,审阅了4336件证据,证人1194人,其中419人出庭作证。最后法庭记录有48000多页,判决书1200多页。法庭审理从以下几个方面证实了日本甲级战犯的罪行:㈠ 在日本国内推行军国主义。日本利用教育制度、新闻检查制度、警察镇压体制等向人民宣传对外扩张的计划,对敢于反对的人进行暗杀和威胁。㈡ 对中国的侵略。检察方面就日本对中国进行军事主义侵略的举证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侵略中国满洲、卢沟桥事变、南京大屠杀和经济方面的侵略。㈢ 轴心国同盟。㈣ 对苏联的侵略。㈤ 偷袭珍珠港。㈥ 对东南亚的侵略。㈦ 虐待战俘以及劳工。1948年11月12日下午,远东国际军事法庭对二十五名被告宣读个别量刑。东条英机、土肥原贤二、坂垣征四郎等七人被判处死刑,荒木贞夫、木户幸一、桥本欣五郎等16人被判无期徒刑,东乡茂德判处20年有期徒刑,重光葵7年有期徒刑。东京审判具有重要的政治意义。东京审判是对日本侵略势力以及军国主义分子的一次重要清算和有力打击,它极大地鼓舞了中国以及亚太地区人民反对侵略、争取和平的勇气,增强了中国以及亚太地区人民维护亚洲以及世界和平的决心和信心。东京审判具有重要的法律意义。东京审判和纽伦堡审判一起,对现代国际法,尤其是战争法的发展具有重大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