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兴良,男,1964年出生,浙江光正大律师事务所副主任、高级律师,温州市律师协会建筑与房地产专业委员会主任,温州仲裁委员会仲裁员,民盟浙江省社会与法制委员会副主任、温州市微联盟协会副会长。擅长金融、建筑与房地产领域的诉讼及非诉讼法律事务。荣获温州市“十佳律师”、中国民主同盟中央委员会先进个人、温州市第十一届人大履职优秀代表、温州市律师行业建设突出贡献奖等称号。合著《民间融资实务操作与法律风险防范》(中国法制出版社)、《光正大律师论辩精选》(法律出版社)、《婚姻与家庭案件律师实务策略》(法律出版社)等图书。在法学刊物上发表《论旅游纠纷中的精神损害赔偿》、《自媒体时代网络舆论应对法治保障研究》等多篇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