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民间借贷主体的界定
第一节 金融机构的界定
如何理解《规定》第一条中的金融机构?
第二节 非金融机构的界定
如何理解民间借贷的主体及非金融机构?
第二章民间借贷案件的受理与管辖
第一节 民间借贷案件的受理
出借人向人民法院起诉时,应否提交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
民间借贷纠纷的原告如何确定?
第二节 民间借贷纠纷案件的管辖
借贷双方就合同履行地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如何确定合同履行地?
第三章民间借贷的担保
第一节 民间借贷的担保类型
民间借贷存在哪些担保类型?
第二节 民间借贷保证人的诉讼地位
提供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诉讼地位如何确定?
提供一般保证的保证人的诉讼地位如何确定?
第三节 保证人的民事责任
借款人涉嫌犯罪或者被认定有罪,担保人是否仍需承担民事责任?
借款人涉嫌犯罪或者被认定有罪,保证合同是否必然无效?保证人的保证责任如何确定?
第四章民间借贷中民刑交叉的处理
第一节 非法集资的罪与非罪
民间借贷与非法集资犯罪的界限是什么?
第二节 民间借贷涉嫌犯罪的程序处理
人民法院关于民间借贷案件涉嫌犯罪问题处理的类型与沿革是什么?
民间借贷案件中涉及犯罪的程序处理?
第五章民间借贷合同的效力
第一节 民间借贷合同的成立与生效
自然人之间的民间借贷合同何时成立与生效?
除自然人以外的民间借贷合同的成立与生效时间如何认定?
第二节 民间借贷合同的效力认定
民间借贷合同在何种情况下会被认定为无效?
企业间借贷合同是否应当认定为无效?
第六章民间借贷的事实审查与举证责任
第一节 民间借贷的事实审查
如何确定民间借贷的事实审查标准?
民间借贷案件中欠条与借条有哪些区别?
第二节 民间借贷的举证责任
欠缺借款合同的案件如何分配举证责任?
负有举证义务的原告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法律后果如何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