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是个“球”
我是辩护律师,我愿意为“坏人”说话
为什么说程序正义很重要——以人类对死亡的恐惧作比
我更关心哪些人会成为司改后的第一批法官
谁该为呼格吉勒图冤死埋单
再评念斌案——一个被伪装成疑罪从无的假案
由胡光律师呼吁取消《刑法修正案(九)(草案)》第34条和第35条所想到的
何不虔诚地低头——写在观看《十二怒汉》后
由内蒙古检察院负责呼格吉勒图冤案问责所联想到的
嫖宿幼女罪:一个充满争议个罪的来路与去路
加强法律文书释法说理是司法真改革的重要体现
法律的尴尬
复旦大学投毒案启示:司法有二审,道德却只有一审
落实审判公开原则需要保存并公开案件旁听人员身份信息
王某某招嫖事件——嫖不出的聚众淫乱罪
再评21世纪网涉嫌敲诈案:未审先判的司法僭越乱象何时休
段子正解:入室抢劫未遂真的比强奸未遂判得轻吗
孝子弑母案思考:精神病鉴定是否应当包括刑事责任能力评定
冤案昭雪何须遮羞——念斌案难成冤案平反标本
念斌无罪归来再成犯罪嫌疑人的负面影响
职工福利被取消——“误伤”外衣下的故意念歪经
评《知音》掌门被免——又一劣币驱逐良币的典型
我们真的有必要那么着急杀死他么——一位刑辩律师对复旦投毒案的冷思考
三问尴尬的羁押必要性审查制度设计
阻碍律师会见的六个怪招
对赦免贪腐官员命题不要讳莫如深
现行发回重审制度值得商榷
悲观中前行
法律人,因为有梦想,所以任性前行
法律人,别拿体制当遮羞布——《辩护人》观后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