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士林,男,1954年7月出生,一级律师,现为广东圣天平律师事务所首席合伙人,中国人民大学律师学院理事会副理事长、教授、法律硕士兼职导师。1982年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法律系。曾任原国家劳动人事部政策研究室法规处副处长、深圳市法学交流服务中心主任兼深圳市振昌律师事务所主任、深圳市人大常委会法律工作委员会顾问、委员、广东省律师协会第六届和第七届副会长、深圳市律师协会副会长(1992—2003)。曾编撰出版“劳动法辞典”、原国务院法制局统编政府机关法规教材《劳动法原理》《企业法律面面观》《香港法律大全》《企业破产法律程序》等。1987年考取律师资格,1988年1月转入深圳从事专职律师,曾为深圳政府机关、报业集团、广电集团、深圳证券交易所、金融机构、大型国有企业和外资企业、境外知名企业等单位长期提供法律服务;曾为深中集、深南玻、北海新力、深特力、天威视讯等十余家企业股份制改组和上市以及佳兆业集团、直通电讯、国泰君安国际在香港上市提供证券法律服务;曾受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和深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指定担任清算组长,办理了十余家公司破产和清盘案件,在法律界享有盛誉。律师业务专长办理公司、房地产、证券金融、企业兼并等法律事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