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书分为五编。一编总论,基于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生态文明理念,着眼于新的本位观和新的调整机制,主要论述了生态法的概念与特征,基本原则和主要制度,生态法渊源和生态法律体系,以及生态法律关系和生态法律责任。第二编环境污染防治法,基于全新的视角和丰富的立法司法实践,阐述了水污染防治法和海洋环境保护法,大气污染防治法和环境噪声防治法,以及固体废物和有毒有害物质污染防治法。第三编自然资源法,在概述自然资源的基础上,分生物资源和非生物资源两部分析了对自然资源的法律保护。第四编特殊区域与外部空间生态法,分别就风景名胜区、人文遗迹、国家公园等人文生态环境以及生态外部空间环境,结合立法实践进行了论述。第五编生态环境的国际法保护,阐述了国际环境法的渊源、主要国际公约与主要国际组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