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发展报告》首先对国内外关于生态文明及其评价指标体系研究进行梳理与评价;第二,在国内外研究基础上,结合江西省实际情况,从生态经济、生态环境、生态人居、生态制度及生态文化五个方面,设定江西省国家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评价指标体系;第三,运用构建的评价指标体系和统计数据,分别计算64个样本县(市、区)的生态经济、生态环境、生态人居、生态制度及生态文化五大一级指标水平以及各样本县生态文明建设水平指数得分和指标变动情况,同时,对全省11个设区市生态文明建设水平指数进行计算和样本县(市、区)之间、不同主体功能区之间、不同设区市之间生态文明建设水平的横向比较分析,检验并证明评价指标体系的科学合理性;第四,根据计算出的2012年江西省整体及样本县生态文明建设水平指数,具体分解并制定出各设区市和所辖县(市、区)2017年生态文明建设目标体系,在此基础上,制定江西省国家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评价考核办法;第五,提出江西省国家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机制建设重点任务与政策保障措施;第六,根据评价结果,结合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2017年建设目标任务,提出全省11个设区市以及重点样本县(市、区)生态文明建设的重点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