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成人教育协会受教育部委托,由中国成人教育协会成人教育培训机构工作委员会组织专家组开展了成人教育培训服务国家标准的研发工作。历时整五年,经过立项、调研、起草、修改、公示征求意见、审查、批准、发布的全部工作流程,完成了三项国家标准的制定工作。2012年10月12日,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公告,批准并公布了《成人教育培训服务术语》《成人教育培训工作者服务能力评价》《成人教育培训组织服务通则》三项国家标准,并于2013年2月1日实施。这是我国第一组成人教育培训国家标准,《成人教育培训服务术语》,厘清了有关成人教育培训服务的基本概念和用语;《成人教育培训工作者服务能力评价》,规定了对成人教育培训工作者的职业道德与专业资格要求,并对成人教育培训工作者应具备的服务能力及如何评价作出规定;《成人教育培训组织服务通则》,规定了成人教育培训组织特征与设立和成人教育培训组织服务要求、服务评价。该三项国家标准体现了科学性、先进性和实用性。三项国家标准的问世,是我国成人教育界数十年来探索、研究的结晶,也是成人教育培训工作者多年来标准化建设的硕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