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深圳市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含施工图审查) 工期管理,保障工程建设质量安全,维护建设项目各 市场主体的正当权益,参照原建设部《民用建筑设计 劳动定额》、原国家计委和原建设部《工程勘察设计 收费管理规定》,以及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工程勘察 资质标准》《工程设计资质标准》和《房屋建筑和市 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等规 定与有关地方标准,李良胜、杨少红、颜斌结合深圳 地域特征,在充分征询项目建设、勘察、设计和施工 图审查机构等单位意见的基础上,特编制《深圳市建 设工程勘察设计工期定额(SJG26-2014)》。本定额可作为编制深圳市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招投 标文件、签订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时确定合理工期 ,以及编制勘察设计计划、办理工期索赔、计算赶工 费的参考依据。本定额主要内容包括工程勘察(含勘察文件审查) 工期、房屋建筑工程设计(含施工图审查)工期、市政 基础设施工程设计(含施工图审查)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