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等职业教育建筑电气工程技术专业教学基本要求》是根据教育部《关于委托各专业类教学指导委员会制(修)定“高等职业教育专业教学基本要求”的通知》(教职成司函[2011]158号)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的有关要求,在高职高专教育土建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的领导下,由建筑设备类专业分指导委员会组织编制完成。本教学基本要求编制过程中,编制组经过广泛调查研究,吸收了国内外高等职业院校在建筑电气工程技术专业建设方面的成功经验,经过广泛征求意见和多次修改的基础上,最后经审查定稿。本要求是高等职业教育建筑电气工程技术专业建设的指导性文件。本教学基本要求主要内容有:专业名称、专业代码、招生对象、学制与学历、就业面向、培养目标与规格、职业证书、教育内容及标准、专业办学基本条件和教学建议、继续学习深造建议;包括两个附录:“建筑电气工程技术专业教学基本要求实施示例”和“高职高专教育建筑电气工程技术专业校内实训及校内实训基地建设导则”。本要求适用于以普通高中毕业生为招生对象、三年学制的建筑电气工程技术专业,教育内容包括知识体系和技能体系,倡导各院校根据自身条件和特色构建校本化的课程体系,课程体系应覆盖本专业教学基本要求知识体系的核心知识单元和技能体系的核心技能单元;倡导工学结合、理实一体的课程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