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成龙(1617—1684),字北溟,号于山,明清时代山西省永宁州人。为官以清廉正直、精明干练、勇于任事著称,平生三次在官员政绩考核中被举为“卓异”,卒后谥为“清端”,是中国封建时代著名的大清官之一。于成龙一生信奉“为政以德”“仁者爱人”的儒家思想,又信奉因果报应、行善积福的佛道观念,总结出独特的“天理良心”格言。在二十多年的官场生涯中,他过的是一种类似出家修行的清苦生活。布衣蔬食,淡薄自甘,平生的物质享受,大概只有每晚的一壶老酒而已。他从不贪取一丝半缕的不义之财,反而经常捐出俸银,用于赈灾济贫等慈善公益事务。当入不敷出、捉襟见肘之时,他经常典当衣物骡马,以糠粥青菜勉强度日。后世流传了他大量的清廉传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