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在酒池和药堆里打滚了近40年后,奥兹?奥斯本决心远离毒品,于是去一位医生那儿寻求帮助。“我骑四轮摩托摔断脖子和八根肋骨,昏迷期间两次险些挂掉……我在纽约吞下一整瓶可待因,呼吸差点停止,在德国滥用‘迷奸药’罗眠乐,全身肌力丧失……”奥兹随便说出一些既往病史,都能让医生瞠目结舌。“你怎么还活着?”问诊结束后,医生问奥兹。这几乎是所有摇滚乐迷埋在心里的疑问。就连这位重金属魔头自己都说:“从医学的角度根本没法解释我怎么还活着,更别提我还活得很健康了。”的确不合逻辑,考虑到奥兹嗑药酗酒的疯狂程度。医院里给他抽血,检验科医生说还是头一回见到这种血样——血液里的酒精和可卡因多到能致人死命,另外还含有多种药物成分。而*后的检验结果更是把他吓得半死,艾滋病阳性!原来是奥兹混乱的生活状况导致其免疫系统罢工,使得血样竟呈现出艾滋病假阳性!太多不合逻辑的事情发生在他身上。是的,他的疯狂尽人皆知,干过的出格的事情多到数不清,包括在台上咬下一只蝙蝠的脑袋,在哥伦比亚唱片总部咬掉一只鸽子的脑袋,把家里养的母鸡全部用霰弹枪打死,对着美国人心目中的圣地阿拉莫要塞小便……然而他*终却功成名就,成为重金属音乐领域*伟大的音乐家之一;他不会乐器不识谱,却创作出了多首传世经典;他有读写障碍,却写出了一本精彩异常的自传。的确不合逻辑。所以我们只能用神奇来解释他,就像他总能找到*杰出的重金属吉他手,辅佐他成就大业。在自己的这本传记里,这位九死一生的“黑暗王子”将他的疯狂事迹,他所有那些匪夷所思的事儿和盘托出,一次道尽。我们心里的疑问在书中都有解答。这是一部跌宕起伏的人生传奇。奥兹15岁便辍学进工厂,曾在屠宰场干了一年半屠宰工,随后因入室盗窃被抓坐牢。出狱后,他痛改前非,开始玩摇滚,没几年便声名大噪,生活发生了天翻地覆的变化。接下来就像所有的摇滚故事一样:性、毒、内讧和失去。进淋病俱乐部,深陷多种毒品,与托尼?艾欧米(Tony Iommi)的恩恩怨怨,痛失兰迪?罗兹(Randy Rhoads)……当然,书中也有温情和亲情的部分,其中与莎朗的冤家式爱情读来令人忍俊不禁。值得一提的是,奥兹的幽默感就和他的疯子人格一样令人深刻,即使描写到他人生的*低谷时,他依然会用幽默的笔触娓娓道来,同时尽显抖包袱的功力。正如《Uncut》杂志所说,“这本无比有趣、极度坦诚的自传里,几乎每一页都有至少一个段子和一个包袱。”本书在美国***上得到了惊人的4.7星高分,绝大多数读者都给出了五星好评,并不吝给予“读过的*搞笑的书”“读过的*有趣的书”这样的褒奖。没错,它也许是史上*有趣,*搞笑,*疯狂的摇滚传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