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股东控制权私利行为既是全球公认的公司治理难题,也是当前中国公司治理实践的焦点问题。事实表明,上市公司的大股东往往利用其较强的控制力从自身利益出发,左右管理层的决策,采取掏空行为进而侵害中小股东的利益。郝云宏、曲亮、吴芳颖编*的《中国上市公司控制权私利研究》的理论研究和实证结果表明,在公司治理的实际操作中,我们应注意大股东控制权私利行为中“法、理、情”的纠结,强化公司治理相关法规的刚性约束,严惩各种违法违规行为;规范相关行为边界,提高大股东伦理决策的道德强度,挤压其机会主义选择的空间;完善公司法人制度,尊重利益相关者合法权益,激励大股东控制权私利与企业绩效的兼容和共享。在此基础上,控制权私利收益水平才能得到较为有效的控制,公司治理的效率才能得以适当的提升,中小股东的利益才能得到应有的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