埃德蒙德·胡塞尔(Edmund Husserl,1859-1938),著名德国哲学家,人称现象学之父。1886年起在哈勒大学以导师身份教授哲学,1901—1916年分别在哥廷根大学及弗莱堡大学担任教授,直至1928年退休。退休后仍继续从其“现象学”( phenomenology ) 研究。他将现象学定义为对意识本质结构的科学研究,指出意识总是朝向某个客体,不管它是物质的,还是跟数学一样是“观念的”。要获得现象学的观点,必须透过一连串的现象“还原”,描述意识的本质特征 (即意识的“意义”)。他认为这些意义(与康德的范畴相同)是普世与必然的。倪梁康,江苏南京人。1980年南京大学外文系德文专业毕业。1985年南京大学哲学系西方哲学史专业硕士研究生毕业,获硕士学位。1985年赴联邦德国弗赖堡大学留学,1990年获博士学位。1991年回国。1995年获德国洪堡基金会研究基金,赴德国乌泊塔尔大学进行客座研究。1997年回国。现任中山大学哲学系教授,长江学者特聘教授,兼任中山大学人文学院院长、中山大学西学东渐文献馆馆长、中山大学现象学研究所所长、哲学系外国哲学学科负责人。发表国内外学术论文几十篇;专著:《现象学及其效应》、《胡塞尔现象学中的存在信仰》(德文)、《胡塞尔现象学概念通释》、《自识与反思——近现代西方哲学的基本问题》等;译著:《现象学的观念》、《现象学的方法》、《逻辑研究》、《哲学作为严格的科学》、《形式主义的伦理学与质料的价值伦理学》等;主编:《中国现象学与哲学评论》、《胡塞尔选集》(两卷本)、《面对实事本身》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