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是如何提出来的?
2.如何把握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主要内涵?
3.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提出有什么重大意义?
4.为什么说实践“四种形态”彰显了党对腐败“零容忍”的鲜明政治态度?
5.为什么说“四种形态”体现了纪严于法、纪在法前、纪法分开?
6.为什么说“四种形态”体现了抓早抓小的理念?
7.为什么说“四种形态”体现了“全面”和“从严”的要求?
8.为什么说“四种形态”体现了“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精神?
9.为什么说“四种形态”体现了对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的回归?
10.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与“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全面从严治党”是什么关系?
11.如何理解“四种形态”是彼此联系、层层递进的一个整体?
12.如何把握《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实践“四种形态”的关系?
13.运用“四种形态”,如何把握“纪律处分”和“组织处理”这两种重要手段?
14.“四种形态”的提出,是不是意味着反腐败斗争要放缓节奏?
15.实践“四种形态”,意味着纪委的责任轻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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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一 学思践悟
附录二 相关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