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1 仲裁协议
1.1 仲裁协议的独立性
1.2 仲裁协议的形式要件:晚近司法审查实践
1.3 默示对仲裁协议效力的影响
1.4 主合同中的仲裁协议效力是否及于担保合同?
1.5 强买强卖还是两厢情愿:格式合同中的仲裁条款
1.6 约定多家仲裁机构条款的效力
1.7 约定仲裁机构不存在对于仲裁协议效力的影响
1.8 “可”不可:一些仲裁案例
2 可仲裁性
2.1 侵权争议的可仲裁性:手还能伸得更长吗
2.2 反垄断事项的可仲裁性:公权力救济之外
2.3 证券仲裁:证券争议的可仲裁性
2.4 知识产权仲裁:知识产权争议的可仲裁性
3 仲裁当事人
3.1 多方当事人仲裁
3.2 刺破蒙在仲裁协议上的公司面纱
3.3 仲裁程序中的第三人
4 仲裁员
4.1 仲裁员的身份冲突
4.2 仲裁员的责任:绊马绳还是长鸣钟
4.3 指定仲裁员的方式与实践
4.4 仲裁员的回避事由
5 仲裁程序
5.1 仲裁程序中的机会主义与异议权放弃
5.2 合并仲裁的决定者与意思自治的偏离
5.3 瑕不掩瑜:对仲裁程序瑕疵的司法审查标准
5.4 由俏江南冻结资产引起:如何进行仲裁财产保全?
5.5 商事仲裁中的证据问题
6 仲裁裁决
6.1 中国内地与香港相互执行仲裁裁决
6.2 中国大陆与台湾仲裁裁决的相互认可和执行
6.3 中国内地与澳门相互执行仲裁裁决
6.4 港澳相互执行仲裁裁决
6.5 港澳与台湾之间仲裁裁决的相互执行
6.6 外国仲裁裁决在中国承认和执行的三份司法解释
6.7 中国仲裁司法审查涉及公共政策的实践
7 境外仲裁
7.1 中国公司约定境外仲裁若干法律问题
7.2 纯国内争议不宜在境外仲裁机构仲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