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太贤,男,1963年生,1986年获重庆师范学院汉语言文学学士学位,1989年获西南政法学院法学硕士学位,2004年获武汉大学法学博士学位。1992年晋升为讲师,1996年晋升为副教授,2001年晋升为教授。1999年任硕士研究生导师,2003年任博士生导师,现为重庆市宪法与行政法学学术带头人,西南政法大学行政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主要研究方向有法治理论、近代中国宪法史等。专著主要有《从治民到民治:清末地方自治思潮的萌生与变迁》、《西方法治主义的源与流》、《法治的理念与方略》等,主编或参编教材有《法学绪论》、《法学导论》、《法理学》等,在《法学研究》、《中国法学》等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八十余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