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序
自序
第一章 台湾地区婚姻家庭制度概述
一、台湾婚姻家庭制度的历史演进
(一)清末婚姻家庭制度改革
(二)1930年《民法亲属编》的立法过程
二、台湾地区婚姻家庭制度立法重点及意义
三、台湾地区“民法亲属编”的历次修正
(一)1985年6月台湾地区“民法亲属编”的修正
(二)1996年台湾“民法亲属编”的修正
(三)1998年台湾“民法亲属编”的修正
(四)1999年台湾“民法亲属编”的修正
(五)2000年台湾“民法亲属编”的修正
(六)2002年台湾“民法亲属编”的修正
(七)2007年台湾“民法亲属编”的修正
(八)2008年台湾“民法亲属编”的修正
(九)2008年台湾“民法亲属编”的第二次修正
(十)2009年台湾“民法亲属编”的修正
(十一)2009年台湾“民法亲属编”的第二次修正
(十二)2010年台湾“民法亲属编”的修正
(十三)2010年台湾“民法亲属编”的第二次修正
(十四)2012年台湾“民法亲属编”的修正
四、台湾地区婚姻家庭制度的渊源和特征
(一)台湾地区婚姻家庭制度的渊源
(二)台湾地区婚姻家庭制度的特征
(三)台湾地区婚姻家庭制度的特殊性
五、台湾地区婚姻家庭制度的发展趋势
(一)贯彻私法自治原则,尊重婚姻家庭当事人的意思自治
(二)重视男女平权,追求夫妻婚姻家庭地位的平等
(三)确立儿童最大利益原则,强化父母对子女的抚养责任
(四)适度加强干预,注重保护婚姻家庭中弱者的权益
(五)适时“修法”以适应社会变化,并注重“法律”的可操作性
第二章 亲属
一、亲属的范围与种类
(一)血亲
(二)姻亲
二、亲系、辈分及亲等
(一)亲系
(二)辈分
(三)亲等
三、亲属关系的发生与消灭
(一)血亲关系的发生与消灭
(二)姻亲关系的发生与消灭
(三)配偶关系的发生与消灭
四、亲属关系的效力
(一)禁婚效力
(二)扶养效力
(三)共同财产效力
五、家和亲属会议
第三章 婚约
第四章 结婚
第五章 夫妻财产制
第六章 离婚
第七章 亲子关系
第八章 收养制度
第九章 父母子女间的权利义务
第十章 监护制度
第十一章 扶养制度
第十二章 家与亲属会议
附录 台湾地区“民法亲属编”
主要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