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民法学理论危机的根源之一在于缺失“法史感”。由于忽视对传统知识资源的清理整合,我们认识传统法学的视域和深度在相当程度上受到了制约。如何提供规范认识中历史的“前结构”?如何在民法的规范认识与历史认识之间实施相互嫁接?要想理解现代民法制度,离不开对其进行历史语义论分析。 本书的目的是探寻中国民法学研究的“历史化”路径。历史梳理应被视为一种理解我们从哪里来、如何被塑造,并思考我们“可能”到哪里去的自省方式。这需要具备中国民法学与西方私法史进行对话的积极姿态。“对话”的目的在于为中国民法的“历史性”建构进行准备。 21世纪的中国民法学是继续遭遇概念的“历史崩溃”,还是转向考证概念的“历史进化”?本书为我们提供了一幅民法制度是如何从历史中发展出来的全景画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