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晓兰,1992年毕业于兰州大学化学系,获理学、法学双学士学位;1995年,在兰州大学研究生学习期满,获得硕士学位;2013年,赴美国卡多佐法学院进修4个月。1995年进入北京燕山石油化工公司研究院工作,从事锂系聚合催化剂的研发;2001年,入职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化学发明审查部,从事有机化学领域发明专利申请的实质审查;2006年1月,调入专利复审委员会工作,历任化学申诉一处、材料工程申诉二处和诉讼处副处长,现任人事教育处副处长。2011年曾借调最高人民法院交流工作一年。曾作为撰稿人、编委等参与《专利复审委员会案例诠释—专利授权其他实质性条件》、《专利复审与无效代理实务》、《材料领域复审与无效案例汇编》等书的编篡,作为主要撰稿人和统稿人参与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侵权判定及假冒专利行为认定指南》等规范性文件的编写,也曾在《专利法研究》、《中国专利与商标》等知识产权期刊上发表多篇文章。《专利行政诉讼案件法律重述与评论》是其独立完成的首本著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