备考司法考试自始至终都应“来真的”,历年真题是司考复习中为重要的复习资料之一,也是好的复习指导素材。在备考司法考试时,一开始就应“瞄一眼”历年真题,大概了解一下考些什么、自己会不会做、水平差多少;在以司考讲义为基础正式开始复习时,也应学习一个考点即做一下对应的真题;遇到疑难问题和争议观点,应当查找真题中给出的官方答案和观点。总之,在第一阶段、第二阶段的复习中,对于真题应当“顾盼不离”,以真题为题型范本,熟悉命题的基本格局,了解其考查模式、难易水平,适应司法考试的语境、环境。以真题为练手素材,以真题答案为标准答案,搞清原理、弄懂理论。在第三阶段的复习中,也可对真题进行改造、变通,改变其中的事实情节,使其由“旧题”变成“新题”,拓展思维,预测一下命题趋势。学好真题、练好真题、用好真题。当然,由于司考命题很少重复,故考生在学真题、练真题、用真题时,切忌只记答案、机械记忆,而应着眼于弄懂弄透真题背后蕴含的刑法原理和依据、灵活运用。前文已述司考刑法的三大特点:考点固定、重者恒重,理论精深、解释细致,与时俱进、求新求热,本书正是为了应对刑法命题的这三个特点而专门编写的一本真题用书。在篇章结构上,本书以80个考点为纲要,并配以“点评”予以解说,每个大考点之下将小考点也精细入微的一一列明。从而囊括全部考点、无一疏漏;在内容上,将2002年首次司法资格考试以来的全部试题都包括其中,以求全面。而在对真题的编排体例和编写理念上,舍弃以时间为序的机械编排方法,以考点知识的固有理论体系为序进行编排,由易到难、由新到旧。以使读者通过阅读、练习,不仅能知悉真题,也能潜移默化地构建完整的知识谱系。在真题解析中,将考题对应的知识点内容及判断规则也列举出来,不仅析题,而且析理,使读者不仅知其例,也知其理,引导思维往返于理论和实例之间,打通被动学习与主动运用之间的隔阂,做到学以致用,学后就能用,将阅读和学习迅速转化为做题的能力。遇到《刑法修正案(九)》、新的解释时,在解析中也特别提示,以应对本年度的考试,同时也对即将到来的真题进行预测,做到言之有预。概言之,本真题不仅归纳既往,亦铺就未来;不仅精析真题,亦鞭辟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