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梅,1975年生,现任云南民族大学法学院讲师。1998年获云南大学法学院法学学士学位,2001年获云南大学法学院宪法与行政法方向法学硕士学位。研究领域为宪法、行政法、劳动法与社会保障法方向。主要编写的教材有:《宪法学》(云南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宪法学》(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出版社2008年版)。在《云南民族大学学报(哲社版)》等刊物上发表学术论文十余篇,参加或者主持多项省级课题研究。刘华,1977年生,四川射洪人,2001年7月获法学学士学位(云南大学),2007年7月获宪法学与行政法学硕士学位(云南大学),2010年获民族法学博士学位(中央民族大学)。现为云南民族大学法学院副教授,硕士生导师,四川大学法学科研博士后流动站研究人员。主要研究方向:民族法学、行政法学。主持国家社科重点项目一项,省部级课题三项,校级课题两项,参与其他课题若干项。出版专著一部,参编学术著作(教材)两部,先后发表论文二十余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