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人们心目中,知识产权或是智力成果权、智慧财产权、无形财产权、信息产权等概念的误称,或是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等概念的统称,本身并非科学概念,不具有法学意义。本书立论目的是:让知识产权成为知识产权,建构名实相符的知识产权法理论体系。基于此,本书列出知识产权法理论体系建构过程中必须解决的三大问题:各种知识产权共同的对象是什么?各种知识产权之间的本质区别是什么?各种知识产权成立和保护的一般规律是什么?并有针对性地提出三大解决方法。其中:知识概念分析法通过建构一个仅仅适合知识产权法特点和要求的知识概念,确立各种知识产权共同的对象,这是知识产权法理论体系建构的基础;知识功能分析法论证了各种知识产权之间的本质差异不在于对象的不同,而是客体的区别,这是知识产权法理论体系建构的关键;知识要素分析法通过分析知识要素的来源,探究不同类型知识产权成立和保护的一般规律,这是知识产权法理论体系建构的实践意义。由此,本书从建构知识概念出发,努力促使知识产权概念从口语到科学,成为一个有价值的法学概念。同时,本书对知识产权法理论体系化路径进行大胆的深度探索,致力于建立一个能够分析各种知识产权问题的独特的方法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