绪 论第一章 诉讼和刑事诉讼第一节 诉讼第二节 刑事诉讼第三节 刑事诉讼的本质第四节 刑事诉讼的特征第二章 现代刑事诉讼的神髓第一节 价值第二节 平衡论与失衡论第三节 刑事诉讼基本矛盾第四节 程序正义及其标准第三章 刑事诉讼法总说第一节 界说第二节 刑事诉讼法的地位第三节 刑事诉讼法的功用:与刑法及与人权的关系第四节 刑事诉讼法的目的第五节 刑事诉讼法的任务第六节 刑事诉讼法的效力第七节 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四章 刑事诉讼法的沿革第一节 世界范围内刑事诉讼法的沿革第二节 我国刑事诉讼法的沿革第五章 本书特别揭橥之两大主义第一节 主义第二节 程序法定主义第三节 实质真实发现主义本 论上编第一章 刑事诉讼主义第一节 诉讼主体和诉讼职能第二节 诉讼主体间关系之诸主义第三节 审判方第四节 控诉方(攻击方)第五节 辩护方(防御方)第六节 其他参与诉讼活动的人第二章 刑事诉讼法重申的宪法原则第一节 宪法与刑事诉讼法的关系第二节 法律的平等适用第三节 审判公开第四节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权获得辩护第五节 法院、检察院依法独立行使职权附论 司法独立第六节 使用本民族语言文字进行诉讼第七节 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第三章 刑事诉讼法确立的诉讼原则第一节 总说第一节 侦查权、检察权、审判权专属第二节 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第三节 检察院实行法律监督第四节 定罪权专属附论 无罪推定第五节 保障诉讼权利第四章 民众参与司法第一节 总说第二节 依靠群众的基本工作方法第二节 陪审制度和参审制度第三节 公民扭送第五章 诉讼客体第一节 刑罚权第二节 案件与诉第三节 诉因及其变更第四节 案件的单一性第四节 案件的同一性第六章 诉讼行为第一节 总说第二节 诉讼行为的效力第三节 诉讼行为的一般程式第四节 诉讼行为的时间第七章 管辖第一节 总说第二节 立案管辖第三节 审判管辖第四节 司法协助第八章 回避第一节 总说第二节 回避的人员范围、理由和种类第三节 回避的程序第九章 辩护与代理第一节 辩护和辩护权第二节 辩护制度及其历史沿革第三节 辩护种类第四节 辩护关系第五节 代理第十章 证据法:证据第一节 总说第二节 证据第三节 证据裁判主义第四节 神灵崇拜和神断法第五节 证据能力第六节 证据的证明力及其判断第七节 证据的客观性第八节 证据种类第九节 证据分类第十节 口供主义与取供方法第十一章 证据法:证明第一节 总说第二节 诉讼证明的认识论基础第三节 证明责任第四节 证明对象和免证事实第五节 证明标准第六节 侦查职责和审理职责第七节 对全案证据的审查判断第八节 疑罪及其处理第十二章 强制措施第一节 总说第二节 拘传第三节 取保候审和监视居住第四节 拘留第五节 逮捕第十三章 不启动、中止和终止诉讼第一节 依照法定情形不予追究刑事责任第二节 刑事诉讼的中止第三节 刑事诉讼的终止第十四章 刑事赔偿第一节 总说第二节 刑事赔偿的条件和范围第三节 刑事赔偿程序下编 各论第一章 刑事诉讼阶段第一节 总说第二节 划分诉讼阶段的依据第三节 刑事诉讼的重心第四节 审判中心主义第二章 立案第一节 总说第二节 立案条件第三节 立案的材料来源第四节 立案程序第五节 立案监督第六节 自诉案件的受理第三章 侦查第一节 总说第二节 侦查行为第三节 律师在侦查阶段为犯罪嫌疑人辩护第四节 侦查终结第五节 检察院直接侦查案件的特别规定第六节 补充侦查第七节 侦查监督第四章 起诉第一节 总说第二节 起诉制度的演进第三节 启动刑事诉讼程序之诸主义第四节 诉讼条件第五节 公诉案件的审查第六节 公诉的提起第七节 公诉案件的不起诉附论 辩诉交易第八节 自诉的提起第九节 附带民事诉讼的提起第十节 起诉的效力第五章 第一审程序第一节 总说第二节 审判范围第三节 关于审理之诸主义第四节 诉讼模式第五节 我国刑事法庭审判的特点第六节 公诉案件第一审程序第七节 自诉案件第一审程序第八节 简易程序第九节 附带民事诉讼程序第十节 判决、裁定和决定第十一节 法院自主适用法律第六章 第二审程序第一节 总说第二节 第二审程序的特有原则第三节 第二审程序的提起第三节 第二审程序的审判第四节 对扣押、冻结财物的处理第七章 死刑复核程序第一节 总说第二节 死刑核准权及其归属第三节 死刑复核的程序第八章 审判监督程序第一节 总说第二节 提起审判监督程序的材料来源第三节 审判监督程序的提起第四节 重新审判附论 “双重危险”之禁止第九章 执行第一节 总说第二节 各种判决、裁定的执行第三节 执行变更第四节 执行监督第十章 特别程序第一节 总说第二节 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诉讼程序第三节 当事人和解的公诉案件诉讼程序第四节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逃匿、死亡案件违法所得的没收程序附论 缺席审判第五节 依法不负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的强制医疗程序结论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