颜运秋,男,中南大学法学院教授。1993年、1996年在中南政法学院分别获得经济法学学士学位和诉讼法学硕士学位;2006年中南大学经济法学方向博士毕业并获博士学位;2003年遴选为中国法学会经济法学研究会理事与湘潭市仲裁委员会仲裁员。主持与参加国家与省部级课题研究10余项,公开发表法学专业论文90余篇,出版《公益诉讼理念研究》等著作10余部,获奖6项。胡智强,男,1966年生,南京审计学院法学院副院长、教授、法学博士,硕士生导师。安徽大学兼职教授。担任中国法学会经济法研究会理事、江苏省行政与经济法研究会常务理事、江苏省法学会港台澳法律研究会常务理事、江苏省法学会诉讼法学会常务理事。江苏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审专家,江苏省重点建设学科一一“法学理论”审计法方向带头人。长期从事审计法、经济法理论和公司法的教学与研究工作,主持教育部规划基金项目《我国重大工程项目建设社会稳定风险预警机制研究(11YJA630032)》、安徽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法治视野下的国家审计监督权研究(AHSKF07—08D10)、中宣部理论局研究课题《社会对权力的制约》等多项省部级科研课题研究。参与我国审计立法工作和江苏高校优势学科建设工程资助项目(审计科学与技术)PAPD(AS7)研究。出版个人学术专著一部,主编高等学校法学专业教材一部。在《法律科学》、《现代法学》、《法学》和《学海》等刊物上发表学术论文二十余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