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浩1951年11月生,江苏省吴江人。1985年毕业于西南政法学院,获法学硕士学位。现任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兼任中国法学会学术委员会委员,中国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常务副会长,高检院咨询委员,高院案例指导工作专家委员会委员,江苏省法学会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会长,南京市法学会副会长。代表性著作为《民事证明责任研究》,代表性论文为“民事审判中的调审分离”、“民事再审程序改造论”、“举证时限制度的困境与出路”。在《法学研究》、《中国法学》、《中外法学》、《现代法学》、《法学评论》、《法学》等刊物上发表论文七十余篇。1997年获安徽省先进工作者称号,2006年被评为江苏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多次获省部级科研奖励, 1998年获全国党校系统第二届优秀科研成果一等奖;2001年获安徽省第五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科研成果一等奖;2002年、2006年获司法部全国法学教材与法学优秀科研成果一等奖、二等奖各一次;2005年获江苏省第九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科研成果一等奖;2011年获第二届中国法学优秀成果二等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