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永前律师,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管委会副主任兼国企部主任、北京市优秀律师。1989年毕业于复旦大学法律系,清华大学法学院法律硕士联合导师,中国人民大学律师学院法律硕士教材《企业法律风险管理基础实务》主编、教授。现任中国安全和发展研究会常务副会长(主持课题)兼法律安全论坛秘书长;中华全国律师协会教育委员会委员。 国有企业改制并购和员工持股、股权激励、破产重整、法律风险防范体系建设法律专家,提出并倡导了产权改革中的主协调律师制度,被称为“员工持股与主协调律师第yi人”。主持的部分代表性部委课题和行业标准: 《律师办理企业法律风险管理业务操作指引》(全国律协); 《律师办理风险投资与股权激励业务指引》(全国律协); 《律师承办国有企业改制与相关公司治理业务操作指引》(全国律协); 《律师担任企业破产管理人业务操作指引》(全国律协); 《企业法律顾问制度研究》(文化部); 《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章程管理问题研究》(国务院国资委); 《国有企业依法破产实务研究》(国务院国资委); 《打造世界一流企业法律保障研究》(国务院国资委)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