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7月2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资产评估法》,自2016年12月1日起施行。资产评估法立足于规范评估行为,明确了评估机构、评估专业人员的权利和义务;体现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精神,放开了评估从业人员资格准入,将评估机构的设立审批改为事后备案;为保护国有资产和公共利益,对法定评估作出了严格要求;贯彻政社分开要求,明确了行业协会在自律管理方面的责任。资产评估法的颁布施行对规范资产评估行为,保护资产评估当事人合法权益和公共利益,促进资产评估行业健康发展,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具有重要意义。为了配合资产评估法的学习、宣传,帮助广大读者准确理解法律的规定,保证法律的贯彻落实,我们编写了这本法律解读。本书由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许安标同志担任主编,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行政法室副主任黄薇同志担任副主编,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行政法室的有关同志共同撰稿。本书力求准确、详尽、通俗地解释每个条文的含义和立法背景。